材料1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事项不断增加,田头村不少村民拓宽了财产性收入来源,尝到了甜头,但也走过弯路。“吃得最多的亏,是不懂法的亏。”田头村村支书老陈坦言道。2017年11月,经当地相关部门牵线,T律师事务所钟律师和田头村签约,担任该村法律顾问,为村里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田头村两个相邻村民小组,曾因交界处一块土地的权属问题引发纠纷,争执难解。“村两委在这件事上左右为难,怕一碗水端不平。”老陈为此头疼,于是向钟律师求助,钟律师建议他在村委会会议室召开一场协调会。协调会上,钟律师问道:“首先征求你们的意见,是否同意我介入协调?”见大家点头同意,他接着就直奔问题:“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你们双方都说土地是自己的,能拿得出土地使用证吗?”由于历史原因,双方均未持有土地使用证,于是都没吭声。钟律师看到“法律牌”发挥了作用,又接着打出了“感情牌”:“大家都在一个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要以和为贵、互相谦让。”最后,双方采纳了钟律师的建议,按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钟律师到村后的“最重要的事”就是给村民上法制课。“有关民法的法律法规,大家都关心。而土地管理和婚姻等问题,村民关注度最高。”钟律师准备充分,讲得通俗,村民听得津津有味,没有一人中途退场。课后,还有不少村民围着他继续咨询。一堂法制课,让钟律师更加明白村民对法律知识的渴求。此后,在村委会换届期间,钟律师为村民、村干部讲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开展“两违”(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期间,为村民讲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法律顾问并非只是解决了几桩矛盾,更主要的是,为村民带来了遇到问题依法解决的法治理念。”老陈感慨道。 2017年10月,S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受聘为三水村法律顾问。起初,法律顾问的到来,让一些习惯于传统治理方式、工作简单生硬的村干部颇不适应。有些村干部担心他会干涉村务,还有点排斥心理。一开始,每次下村向村干部“领活儿”,得到的答复都是“没什么事”。直到一次紧急救助,才让张律师赢得了村里的信任。相关部门督查发现,三水村集体和村民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有问题,村两委一时不知所措,问张律师该如何处理。按照张律师的专业指导,村委会上报相关部门批准,与村民签订了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并参照征地补偿标准,与村民重新商定补偿金额。经此一事,村两委成员心服口服,村里处理涉法事务,都请张律师来把把关。 这天,家住三水村进村大路边的村民老文找到张律师求助。原来,为增加自家居住面积,老文在门口私搭乱建了房子,挤占了部分道路,被国土部门督查发现并要求拆除。村干部上门做工作,老文却不为所动,“我自己花钱建的,凭啥要拆?”老文找张律师帮忙,哪知了解情况后,张律师做起了老文的工作:“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私自占用,而您的做法,就属于强占村集体的公共道路用地,村集体有权依法拆除。”“跟老文讲明利害的时候,张律师专门带了几本法律书,我们在旁边听,也学到很多东西。”村干部老曾说。像老曾一样,不少村民对法律顾问的态度转变经历了一个过程。这背后,法律顾问靠公正调解赢得了信任,更靠法律知识宣传,潜移默化地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 材料2 总面积达5.84万公顷的北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G省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2010年10月开始,北田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田景区公司)在北田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炸山修路,严重毁坏山体,导致老山路段植被全部被破坏,只剩下光秃秃的山头。“修路造成植被严重破坏,公路运行将永久性地加剧动植物栖息地的破碎化,甚至导致部分濒危动植物的小种群局部灭绝。”Z环境研究所负责人说。为此,Z环境研究所等环保组织于2016年3月向市中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北田景区公司修复生态环境。 立案后,经市中院不懈努力,于2017年2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北田景区公司支付500万元作为生态修复“保底金额”,同时设置“兜底条款”,500万元不足以修复时,被告将继续支付修复费用。 市中院谢法官认为,后续执行是落实绿色司法的“最后一公里”。“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委托有组织管理生态环境修复实施能力的第三方参与其中。”考虑到在保护区内的阳山林场本身肩负保护森林资源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的职责和义务,经沟通,市中院最终指定阳山林场为本案执行代管人,负责监管本案的环境生态修复工作。2017年4月,市中院制定《生态修复执行代管人权责清单》,要求阳山林场代为管理实施生态修复相关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法院汇报修复进度。谢法官说:“法院还为此专门设立生态修复工程资金专项账户,按照相关程序支付修复款项。同时,不定期组织原告代表、第三方专家到实地察看修复进展,让修复的每一步都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谢法官介绍,北田国家森林公园林区公路(老山段)边坡复绿与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后,施工单位于2017年6月16日开工,2018年4月底完成生态修复工程。同年5月开始进行浇水、施肥、补植等抚育工作,至2020年6月完成第三年的抚育工作。该项目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级别,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2020年10月,市中院组织原告Z环境研究所、G省环保基金会及专家组代表齐聚北田,到11个生态修复效果观测点察看修复情况。原本因违规开发倾倒的山石掩埋地,如今已重新覆土并种上植被,复绿苗木及草种为裸露的山体再披“绿衣”。“复绿效果不错,苗株成活率达到了90%以上。”验收专家在查看复绿情况后,对修复成效表示认可。经过施工、监理方汇报,实地勘察,以及结合专家的验收意见,各方一致认定工程质量合格,同意林区公路(老山段)边坡复绿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验收。自此,历时3年修复抚育,这宗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面对这起诉讼,“法院不是简单地判罚了事,而是采取了积极的调解。这种解决方式不仅能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也实现了生态修复的可持续性。能取得这样的修复效果,得益于法院制定的调解协议和后期的修复措施。”Z环境研究所负责人认为,市中院的执行代管人模式,以实现北田生态保护最大值为目标,通盘考虑北田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调整,有效发挥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作用,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如今,荒山再次披上“绿衣”。走进老山路段,3米高的马尾松随风舞动,摇曳生姿;映山红、高山杜鹃、枫香等各自惊艳,为山间点缀色彩;爬墙虎不畏寒冬,一个劲儿地往上爬,白鹇、松鼠、水鹿等在动物廊道自由穿梭,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 材料3 2020年国庆期间,是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的首个长假,公众出行、旅游和购物热情高涨,消费需求加快释放。不过,就在市场回暖升温势头显著的同时,部分行业公众吐槽点依旧,消费者消费维权频发。S省市场监督执法总队近期的《消费维权情况反映》显示,9月30日至10月10日共收集“中秋国庆”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12万余条,其中,大多暴露出的是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的短板。 10月3日,江堰景区官微发文称,近来江堰景区频繁接到游客反映,使用某地图导航至景区定位错误,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给游客和景区管理造成极大困扰。同时,该文还声称,错误导航问题已存在多年,景区多次与地图运营方联系,要求对景区导航路线进行修改优化,但均未果。而今年国庆黄金周,该错误导航引发的景区周边交通拥堵尤为严重。现场的执法人员认为,景区和网络运营平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动配合意识不强,积极查漏补缺举措明显不足。通过再次交涉后,地图运营方回应,目前误差已做修正。 不过让消费者堵心的,绝不仅仅是拥堵一项。长假期间,与堵车相关的各种“尬”态、“囧”类遭遇频现。比较典型的事例包括:电动汽车耗空电量后在高速上找不到充电桩,只能等待救援;多地高速服务区上演女性冲入男厕抢“坑”位景象等。“应对节假日人流潮汐、车流高峰,各类服务主体在管理疏导和诉求回应方面科学性较差、前瞻性不够、灵活性不足,导致消费者出行时‘囧’事不断、‘尬’态百出。”市场监督执法总队朱副队长认为,这其中既有公共服务设施硬件的短板,也有统筹调配“软件”的缺失。 10月4日,一场大型汉服秀临时取消,商家、模特与主办方在现场发生言语冲突。负责表演的模特公司发布声明称,因主办方在一开始没有沟通好相关条件,造成了3日晚上无法彩排、4日晚上无法走秀这一情况的出现。 让消费者不愉快的经历并非孤例,就在各地电影院营业创收的大好时机,某电影院却传来不太友好的消息:市民小王称与同伴在一家影城检票时遭阻拦,原因是携带了某品牌的奶茶,客服人员解释称,观众到影院对面新开的饮品店买饮料,会把自家饮料生意挤垮。朱副队长认为,这暴露出这些商家和平台在消费市场生态圈中严重缺乏共享共赢意识,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餐饮住宿方面,同样吐槽点满满——预订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售后服务跟不上;卫生服务需提升,接待能力待加强;宣传与实际不符,履约存在瑕疵。假期品美食,原本是一件十分愉快的安排,即便是需要排长队。不过,某品牌海鲜火锅连锁店就餐可插队的消息,还是让许多人难以接受。10月6日晚,市民蒋女士来到火锅群升广场店,现场取号为179号,导台员告知大约需等待3个小时,但花费40元从号贩子手中购买插队服务后几分钟,导台员即表示已可入内就餐。这就是说,仅仅用了不到15分钟,蒋女士便被顺利叫号。细一打听,原来号贩子使用了某抢号APP,科技手段成了他们的谋财工具。商家表示,对此他们也无可奈何。“候餐抢号插队不仅破坏了原本公平的排队秩序,而且让消费生态环境在新科技的参与下显得缺乏温度。”朱副队长指出,个别软件开发商对新技术使用的合规性认识不足,商家对线上线下“接合部”领域的服务延伸不够。 材料4 回首沧桑历史,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F省的闽西地区奠定了共和国法治事业的坚实基础,苏区时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苏区军民在闽西进行红色法治伟大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开创了红色法治的先河。闽西,是共和国法治发祥地,享有“共和国红色法治源泉”盛誉。2011年5月,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正式开馆,展览馆与著名的古田会议会址隔河相望,馆藏上千件红色法治文物,记载着早期共产党人在闽西开展法的建设的伟大探索和实践。展馆主要包括法制启蒙、法制摇篮、法治苏区、法正风清、法途坎坷和法治先驱等6部分。展览馆文物史料的收集整理过程历时五年半,足迹踏遍原中央苏区各地,共查阅各类文物史料15万余件,拜访老红军、专家学者等300多人次,许多年近百岁的老红军提供了重要的文物史料。许多珍贵文物是在一些濒临倒塌的土楼中发现的,如国家法制刊物一一《法庭日刊》,就是在当年闽西苏维埃政府旧址群附近一座百年土楼壁龛中发现的,该报是全国各类法学报刊的鼻祖。开馆以来,观众络绎不绝,截至2020年年底,来自全国各地的观众人数突破24万人次,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F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在F省这块古韵悠远的土地上,位于闽西北部的R市也具有深厚的客家文化、闽学文化、苏区文化、抗战文化、抗战文化和乡贤文化。R市以岩前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沙县龙湖法治公园、将乐常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大普法品牌建设为抓手,将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区域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深入挖掘闽西北厚重的历史文化渊源,着重凸显法治建设成果,精心打造了一起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厚的普法精品工程。“我们在万寿岩遗址所在地岩前镇打造了法治教育基地,将客家文化、朱子文化、杨时文化和苏区红色法治文化进行有机融合,形成闽西北红色法治文化带。”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沙县的龙湖公园,有着融入现代法治元素的“中国梦”雕塑、法立方、法治卷轴等60多个法治景观,这是县里将法治宣传和群众休闲娱乐有机结合,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收获法律知识的有效举措。宁化县将客家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尤溪县充分提炼朱熹思想中的法治元素,将乐县闽学鼻祖杨时倡道东南的著名言论加以升华,将儒学文化、本地典故、传说以及一些有影响力的人和事植入法治元素中,做到老少皆宜,潜移默化。如今,红色法治文化带已覆盖闽西北全域,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化“搭台”,法治“唱戏”。位于闽北的N市不仅不断完善建阳宋慈主题法治阵地建设,还将朱子文化、红色文化、茶文化、廊桥文化等优势资源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打造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五夫镇朱子文化生态园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和平古镇、下梅村、城村和五夫镇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促进特色古民居与“复古”样式的法治文化资源相融合;在闽源文化体验之旅、光泽邵武红色文化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中设置AR、VR法治体验专区,推进特色主题旅游元素与现代科技、法治元素相结合。 从闽西到闽北,各地纷纷拓展法治文艺宣传思路,以法治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梳理整合各地历史底蕴和旅游资源,推动“法”“景”融合。如武平县积极利用打油诗、客家山歌、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律法规知识编成山歌、快板、小品、灯谜等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法治教育。清流县建成人民调解主题文化公园,以社会和谐为主题,强化人民调解氛围的营造,让群众在休闲的同时潜移默化受到法治熏陶。政和县结合当地四平戏、茶灯戏等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的元素,编排推出《劝君莫吸毒》、《林则徐禁烟》等一批广受欢迎的地方戏曲法治宣传作品,打造具有政和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促进了基层法治文化创新发展。 三、作答要求 根据给定资料1,请你概括法律顾问在田头村和三水村发挥的作用。(15分)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有条理,不超过250字。 给定资料2中提到“这种解决方式不仅能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也实现了生态修复的可持续性。”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20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逻辑性,不超过300字。 根据给定资料3,针对S省消费市场在长假期间存在的部分问题,请拟写《消费维权情况反映》中的建议部分。(25分) 要求: (1)紧扣资料,内容完整; (2)所提建议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不超过500字。 根据给定资料4,请以“法治文化创新发展”为主题,自拟题目,联系实际,写一篇议论性文章。(4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见解深刻; (2)给定资料仅供参考,不得抄袭;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字数在1000字左右。
1、参考答案: 一、公平处理村民矛盾。将法律与人情相结合,处理问题既有理有据,又能引导村民以和为贵,互相谦让,达成和解。 二、引导村民树立法治理念。普及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讲解通俗易懂,提升村民的学习意愿、积极性;依据村民的需求针对性讲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的实用性。 三、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改进治理模式,优化工作方法,补救村集体治理过程中的过失,为涉法事务提供专业指导,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利益。 四、合理应对村民诉求。用专业知识耐心与村民沟通,讲明利害,做好其思想工作,公正调节各方关系,增强村民法律意识。 2、参考答案: “这种解决方式”是指法院在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时,并非简单判罚,而是积极调解,制定调解协议和后期修复措施,落实绿色司法。 一、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修复费用,设置保底金额、兜底条款,以实际修复费用为准。 二、实现生态修复可持续:1.修复主体专业。委托有组织管理能力的机构作为第三方执行代管人,负责监管、实施修复工作,并及时汇报。2.资金落实到位。设立工程资金专项账户,按程序支付款项。3.接受大众监督。不定期组织原告代表及专家实地察看修复进展。4.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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