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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多省联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发布/编辑时间:2023-02-03 14:28:36  来源:1mi.xyz 收集整理】  作者:1mi  字体:【 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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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asee.net/d/file/gongwuyuan/2017shengliankaogonganzhuanyekemu.doc
1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时事政治的相关知识点。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强调指出,要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D。
2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职业道德的相关知识点。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一、忠诚可靠: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二、秉公执法: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三、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崇尚荣誉。四、热诚服务:情系民生,服务社会,热情周到。五、文明理性:理性平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六、严守纪律:遵章守纪,保守秘密,令行禁止。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精益求精。八、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九、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十、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
A项错误,爱岗敬业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之一,但是与题干不符,故排除。
B项错误,甘于奉献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之一,但是与题干不符,故排除。
C项错误,热诚服务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之一,但是与题干不符,故排除。
D项正确,题干中“亲民的、理性的、平和的、文明的、诚信的、人性的”对应的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中的文明理性。
故正确答案为D。
3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相关知识点。
A项正确,依法治国首先要求“有法可依”,因此,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B项正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C项错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前半句表述正确。但“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司法权”表述错误。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执法权由行政机关行使,司法权由司法机关行使,人民直接行使表述是错误的。
D项正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4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提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民”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思想前提,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
A项错误,根据题干得知,当天突发暴雨,雨势过大,找其他物品作为警示桩容易被雨水冲走,无法保证参赛选手的安全。
B项正确,根据题干得知,3名执勤的交警站在窨井盖上,充当“人体警示桩”,体现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C项错误,根据题干得知,执勤交警充当“人体警示桩”是为了保证参赛选手的安全,并非为博得领导表扬。
D项错误,根据题干得知,执勤交警充当“人体警示桩”是为了保证参赛选手的安全,并非是作秀行为、提高曝光率。
故正确答案为B。
5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时事政治的相关知识点。十八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6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法理学的相关知识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和升华。
A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时,就开始提出和不断完善的;而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逐步确立的,因此,A项表述错误。
B项错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治体现人民的意志;西方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法治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西方国家的法治理论有着本质区别,但“完全不同”表述过于绝对,二者在本质上有所不同,但并非完全不同。因此,B项表述错误。
C项错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充分尊重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应取其精华去其槽粕,不应该全盘否定,摒弃西方的法治成果,因此,C项表述错误。
D项正确,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由于历史、政治制度以及发展水平和模式的不同,不同国家的法治理论存在较大差别。
故正确答案为D。
7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人民警察义务,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A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不得辞退。
B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辞退。选项并未说明是年终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故应排除。
C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应当辞退。故丙民警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不归,不应辞退。
D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应当辞退。
故正确答案为D。
8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程序法的相关知识点。
A项错误,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陈某并非在执行公务时将李某撞伤,故不应提起行政诉讼。
B项正确,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陈某因车速过快将李某撞伤,二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
C项错误,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题干并未体现陈某触犯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应提起刑事诉讼。
D项错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陈某驾车外出玩,属于个人行为,因为不应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故正确答案为B。
9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宪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根据法条规定,甲省人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交通部的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10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宪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11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宪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A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权。
B项错误,法条并未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环境权。
C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公民享有劳动权。
D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公民享有平等权。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12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13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A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3月15日10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继续盘问不超过的时间是3月15日22时。
B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3月15日10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继续盘问不超过的时间是3月16日10时。故3月16日9时表述错误。
C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3月15日10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继续盘问不超过的时间是3月16日10时。
D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3月15日10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继续盘问不超过的时间是3月17日10时。故3月18日10时表述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14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式警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是否申领地方政府统一制发的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6]12号)明确答复:公安机关不必申领地方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对警察而言,人民警察证就是执法证。
因此选项BCD正确,选项A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15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程序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证据主要有:(1)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的陈述;(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3)现场目击者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4)记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5)某些通过监控设备摄录的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A项错误,被害人陈述只有被害人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
B项错误,鉴定意见属于间接证据。
C项正确,监控视频属于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
D项错误,证人证言并非是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是间接证据。
故正确答案为C。
16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刑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抢劫罪。
A项错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B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苏某盗窃被宋某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用凶器袭击宋某,此时由盗窃罪转化成抢劫罪。
C项错误,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D项错误,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B。
17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刑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乙二人有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的故意,甲虽然在中途放弃,但他未有效制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认定甲与乙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A项错误,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甲没有伤害丙女和盗窃丙女财物的犯意,因此不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B项错误,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甲没有伤害丙女的犯意,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C项错误,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甲没有伤害丙女和盗窃丙女财物的犯意,因此不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D项正确,甲乙二人有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的故意,甲虽然在中途放弃,但他未有效制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认定甲与乙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D。
18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根据法条规定,小张作为人民警察,在下班时间,遇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速度报警,组织疏导人群。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D。
19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1950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的指示中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这一指示确立了我国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1)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2)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20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民警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应该维护国家安全、形象和荣誉,所以一旦遇到歪曲国家大政方针的论调,应该果断地指出其错误,在必要的时候可采取批评建议的方式。
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21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22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15日至11月1日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研究解决了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问题。
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23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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