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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真题

【发布/编辑时间:2023-02-03 15:13:38  来源:1mi.xyz 收集整理】  作者:1mi  字体:【 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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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asee.net/d/file/gongwuyuan/2017liaoningzhaojingkaoshigonganzhuanye.doc
1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时事政治的相关知识点。2017年7月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参加了庆祝香港回归袓国二十周年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对今后更好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提出四点意见:第一,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第二,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第三,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第四,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A项错误,习近平讲话提出的“四个始终”包括: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始终依照宪法办事表述片面,故排除。
B项错误,习近平讲话提出的“四个始终”包括: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始终依照基本法办事表述片面,故排除。
C项正确,习近平讲话提出的“四个始终”包括: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D项错误,习近平讲话提出的“四个始终”包括: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故始终依照人大制定的各项法律办事表述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2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时事政治的相关知识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3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职业道德的相关知识点。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一、忠诚可靠: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二、秉公执法: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三、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崇尚荣誉。四、热诚服务:情系民生,服务社会,热情周到。五、文明理性:理性平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六、严守纪律:遵章守纪,保守秘密,令行禁止。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精益求精。八、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九、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十、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
A项正确,根据题干“扎根社区,无私奉献”、“踏实勤恳”的描述可知,本题体现的是民警李国平任劳任怨的道德品质。
B项错误,艰苦朴素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之一,但是与题干不符,故排除。
C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清廉的具体含义为: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故为警清廉表述错误。
D项错误,团结协作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之一,但是与题干不符,故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4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提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忠诚”是对人民警察的根本政治要求,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为民”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思想前提,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公正”是人民警察从事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基准。“廉洁”是树好警察形象的基本考验,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基础。
A项错误,为民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宗旨理念。
B项正确,公平正义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法律精神。
C项错误,忠诚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政治本色。
D项错误,廉洁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
故正确答案为B。
5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相关知识点。历史虚无主义是指,通过各种方式重新解读历史,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从而否定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的一种社会思潮。研读历史,要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一切从历史事实出发,不带个人观点和立场,从第三方客观的角度将单个的历史事件放入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去研读和理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尖锐地指出:“国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就是拿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历史来做文章,竭尽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乱人心,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2页)面对否定领袖、诋毁英雄、歪曲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应该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和批驳,而不能只做“理性”的旁观者,听之任之。
A项错误,历史虚无主义逐步从学术研究领域扩展到互联网尤其是新媒体领域我们应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和批驳。
B项错误,面对否定领袖、诋毁英雄、歪曲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应该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和批驳,而不应听之任之。
C项错误,“对革命领袖和革命先烈任意调侃的内容”属于历史虚无主义,本题为单选题,C选项不是最优答案,故排除。
D项正确,面对否定领袖、诋毁英雄、歪曲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应该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和批驳。故“反对言论要予以抵制”表述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D。
6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一、忠诚可靠: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二、秉公执法: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三、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崇尚荣誉。四、热诚服务:情系民生,服务社会,热情周到。五、文明理性:理性平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六、严守纪律:遵章守纪,保守秘密,令行禁止。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精益求精。八、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九、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十、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
A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属于甘于奉献的内容。
B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属于爱岗敬业的内容。
C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遵章守纪,令行禁止属于严守纪律的内容。
D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理性平和,诚信友善属于文明理性的内容。
故正确答案为D。
7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十三条规定,不同建制的公安民警在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上级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如果发生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暴乱、骚乱以及追捕逃犯等紧急情况,在建制不明时,由行政职务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一时难以区别行政职务高低时,由行政警衔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
根据题干表述,建制不清,不了解行政职务高低,以及没有上级指定责任人情况下,应由警衔级别高的公安民警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工作。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D。
8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法理学的相关知识点。法律解释是指理解和说明法律规范的内容与含义的一种特殊法律活动。按照解释主体和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1、正式解释即称有权解释官方解释:(1)立法解释;(2)司法解释;(3)行政解释。2、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1)任意解释;(2)学理解释。
A项错误,司法解释是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最高检对检查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B项错误,学理解释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学者、专家、法律工作者等非官方主体对法律规范所作的阐明与解释。
C项正确,根据题干,李道德作为辩护人,依据自己对刑法某条款的理解发表的辩护意见属于任意解释。
D项错误,正式解释包括:(1)立法解释;(2)司法解释;(3)行政解释。
故正确答案为C。
9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法理学的相关知识点。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A项正确,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没有明确生效时间规定时,根据惯例,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法律条文中自行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立法机关另行发布专门文件规定法律的生效时间)。故A项说法正确,不经公布的法,不具有效力,因为人们无从知晓法律的存在。
B项错误,法不溯及既往,国家不能用现在制定的法律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某种当时是合法而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现在的法律处罚他们。
C项错误,法的效力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我国法的效力层次由《立法法》规定。基本法律,即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基本法的包含范围太广,故“基本法律规定”表述错误。
D项错误,法律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表述正确,但“对不懂法者应从轻或免除处罚”表述错误。法对人的效力是以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等原则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是否知晓为标准。
故正确答案为A。
10
本题考查人文科技,主要考查生活常识。使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时要对准火焰的根部喷射。火焰根部是火的起源点,只有扑灭根部才能使可燃物与空气隔开,才能做到快速灭火。故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11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宪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A项错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
C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各部部长。
D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故正确答案为D。
12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国家赔偿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题干得知,赵某下班途中发现有人争吵,予以劝解,后因马某对其出言不逊,赵某将其打伤,赵某打人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13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决定。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A项错误,当事人曾是民警儿时的邻居不属于法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B项错误,当事人曾因盗窃被民警调查过不属于法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C项错误,当事人是民警所在小区的保洁员不属于法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D项正确,当事人是民警的近亲属属于法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D。
14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二)擅自安排在押人员与其亲友会见,私自为在押人员或者其亲友传递物品、信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A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对于交警大队长张某擅自设定收费项目的,应根据情节给与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B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民警李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安排王某与母亲见面并传递平板电脑,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开除处分。
C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D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故正确答案为B。
15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甲十五岁和父亲逛街的路上恰好目睹了一起盗窃案件的发生,题目中只是说甲目睹了这个案件的发生,没有说他父亲目睹了这个案件的发生。虽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但是询问证人个别进行的是只是是适用成年人的,甲十五岁通应当通知其家长到场。
故正确答案为A。
16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法条规定,选项ABC鉴定的期间计入办案期限,选项D的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D。
17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刑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题干得知,张某将赵某挟持到偏僻胡同强奸,已经构成强奸罪的既遂。后又起杀人灭口的动机,因有人路过,张某不得已才放弃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应数罪并罚。
A项错误,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后,又起了杀人的动机,因此成立强奸罪(既遂)和故意杀人罪(未遂),应数罪并罚。
B项错误,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既遂);张某具有杀人的动机,并且已经着手实施,因有人路过,不得已放弃犯罪,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故故意伤害罪表述错误。
C项错误,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表述正确;但故意杀人罪(中止)表述错误。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张某是有人路过,害怕被发现,不得已放弃犯罪,是犯罪未遂。
D项正确,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既遂)和故意杀人罪(未遂),应数罪并罚。
故正确答案为D。
18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19
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A项错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与“枫桥精神”不符。
B项正确,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就是公安工作中贯彻执行的群众路线,与“枫桥精神”相符。
C项错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与“枫桥精神”不符。
D项错误,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公安工作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与“枫桥精神”不符。
故正确答案为B。
20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A项正确,“无票强行冲进场内”属于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B项错误,展示标语“某运动员真棒”不属于侮辱性标语,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C项正确,认为裁判不公围攻裁判员属于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D项正确,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不听制止属于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21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宪法的相关知识点。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在客观世界中具有内涵反映的特殊属性的每一个对象,是对概念对象的指称范围。外延由小到大排序,意味着概念对象的范围从小到大,因此按其外延由小到大排序正确的是: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袓国统一的爱国者。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22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中央特科:为了确保党中央的安全,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的直接领导下,于1927年12月在上海建立了中央特科,这是我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国家政治保卫局: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社会部: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49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
按照组建的时间先后,排序为: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社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排序编号为②①③④。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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