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医生质疑鸿茅药酒的案子,结果医生被跨省逮捕。谈谈你的看法 第2题: 单位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宣传活动写一个宣传方案。 第3题: 单位要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领导让你出台活动方案,但是你对党务知识不熟悉,你怎么办?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审题点1:“医生质疑鸿茅药酒的案子” 去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鸿茅药酒是“毒药”。今年1月10日,谭秦东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引发社会关注。4月15日,凉城警方发布通报称,对谭秦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系因其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并表示“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本题的出题背景,但是即便对于该案不是特别了解,也会可以从题干当中找到答题的切入点,即“质疑”,这一词说明了出题者认为医生没有造谣,只是怀疑而已,这应该属于正常的发表意见。 审题点2:“结果医生被跨省逮捕” 这是医生质疑之后的结果,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仅仅质疑就会被逮捕,其实并不合理。所以,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可以分析其中不合理之处。既然不合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一行为?可以分析背后的原因。最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必然要给该案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更重要的是,要从该案当中吸取教训,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的事件,所以可以提出对策。 参考答案 各位考官,对于这一事件,之前我也一直非常关注。对于这一事件,我感到非常的困惑,我认为警方进行跨省抓捕的行为并不妥当。 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医生的行为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有一定前提的,即是可能被判徒刑以上刑罚的,且要有重大危险或者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但是根据我的了解,在该案中,医生仅仅是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该文是从医学的角度去分析了鸿茅药酒的效果,并认为它不具备广告上的效果,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前提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但是本案当中医生质疑的行为很难与捏造虚假事实对号入座。因此,并不符合逮捕的条件。 第二,可能会影响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对于本案,其实完全可以通过民事的方式进行协调,但是公安部门却动用刑事强制措施,这必然会引起很多质疑。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舆论媒体的质疑,包括部分法学专家的质疑,这些都会导致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受损,陷入塔西坨陷阱。 第三,不利于公民发表自己的意见。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从微博的内容来看,医生仅仅是从科学和法律的角度提出来了质疑,没有违法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却遭到了逮捕,这样的行为必然会导致公民人人自危,不再愿意提出自己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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