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国家环保督察组对某地进行督查,要求陶瓷、冶金、钢铁行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关停,对此你怎么看? 第2题: 某地鼓励在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安装监控,作为教育部门,你认为应该如何开展此项工作? 第3题: 春运期间,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很多,火车站非常拥挤,你作为火车站的安全负责人,你应该怎么做? 第4题: 某市突发暴雨,造成很多地下停车场积水严重损坏车辆,群众到气象局投诉,作为气象局工作人员,你应该怎么办?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题属于社会现象中的政府行为类题目。在题目中仅有一个政府行为——关停不合格企业。因此,我们会很自然联想,既然是政府行为,那我可以用目的行为的分析方式来思考。我们可以先全面详实地分析积极意义,然后把存在不妥的问题简要分析,作为分析和对策之间的过度段落,然后引出好上加好的对策。比如说,在本题中,我们就是先对政府行为进行表态,然后从历史民生、执法普法等多角度分析其行为的积极意义,然后围绕关停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影响来简要阐述该行为的问题,最后按照早期预防、中期治理、未来规划的时间轴脉络,提出如何更好治理类似污染企业的建议。 审题点1:“国家环保督察组对某地进行督查” 发出此次行为的主体是国家环保督查组,一般来说对于国家层级的政府部门做出这样的行为都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因此在答题的时候,我们首先要确定其行为的合理性。 审题点2:“要求陶瓷、冶金、钢铁行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关停” 这半句列举了陶瓷、冶金、钢铁等几类企业,通过常识可以知道,这几类企业都是一些会燃烧排放大量污染废气的企业。同时,自身也一般是盈利性比较强的企业,会涉及到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民生就业等方面问题。因此,对于这些企业的关停,我们就必须从两个角度来思考。一方面是积极意义。督察组代表着国家,督察组处罚污染企业即代表国家重视环境保护。此次处罚企业背后的源动力就是历史教训的指引——要转变发展模式;从民生角度来看,对于环境问题的重视实质上反映了在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天平上,我们始终以人民群众为重。从法治角度来看,督察组在依法行政,并且对其他企业进行普法——违法后果很严重。另一方面是负面影响。也即彻底关停是否合理?关停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就业等问题。政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事前引导比事后处罚更加重要,针对污染企业应该根据其现实情况,转型与关停平行推进。 参考答案 对于题目中的做法我是非常支持的,体现了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对待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其积极意义是不容小觑的。 一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越发凸显。此次督察组作为国家层面通过关停等行政手段来依法取缔污染企业,体现了我们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存问题。 二是落实边执法边普法。通过自上而下的督察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地政府不重视环保、或迫于当地经济发展压力,不敢、不愿查处重污染企业等问题。此外,通过关停污染企业也能够以儆效尤,让所有企业了解最新法条的相关规定与政府治理决心,在全社会形成一定的震慑力,倒逼企业自查整改,认真对待环保问题。 但是,一味关停污染企业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关停企业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二是企业关停之后涉及到失业老百姓的再就业等问题,一旦处置不好会诱发社会动荡。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对于对大气环境污染较重的企业,当地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出台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平均水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企业要扭转观念,可以增加资金投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污染源管理一体化,定期公示监测结果,方便政府、企业、群众监督。 二是针对污染企业分类施策。在督查过程中,要全面衡量企业污染的情况与不达标的范围,综合考虑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与人口就业的贡献率,给予一定的整改期和整改方案。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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