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一位老人骑三轮车把一辆奔驰车刮掉了一块漆,奔驰车主下来看情况后,为照顾老人,决定让老人赔偿30元,但老人却觉得,30元能买一桶油漆了,对此赔偿老人觉得不满意。对于这个现象,你怎么看? 第2题: 当前基层法院的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为了改进这一情况,领导决定到政法高校组织一次宣讲会招募人才,你认为此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第3题: 今天是周末,你和新同事小张一起在派出所值班,领导打来电话说20分钟后会有媒体到我们所里来进行采访,然而此时有群众在派出所门口围住了小张,情绪激动,认为小张执法不公,你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老同事,怎么处理?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审题点1:“一位老人骑三轮车把一辆奔驰车刮掉了一块漆” 这是事件的起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我们可以看出,此次事故中的奔驰车主需要承担法律规定内的赔偿。 审题点2:“奔驰车主为照顾老人,决定让老人赔偿30元” 奔驰车主的行为一方面体现了人性关怀,30元的赔偿在减轻老人赔偿负担的同时,又让老人履行了赔偿义务,这是一种善意的举动。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奔驰车主的“不懂法”,正确的方式应该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交通事故进行赔偿裁定,而不是私了解决,反而容易增加双方的矛盾。 审题点3:“老人却觉得,30元能买一桶油漆了,对此赔偿老人觉得不满意” 老人“不满赔偿”,既是双方观念的不同,也是因为双方缺乏法律意识,具体赔偿应由交通管理部门第三方做具体裁定。 综上所诉,答题思路可以从“肯定车主善举与暴露法律淡薄”进行表态,进一步分析“奔驰车主善举”的意义,“老人不满赔偿”的原因,最后给出对策以达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参考答案 面对题中奔驰车主车被刮伤只让老人赔钱30元的举动,值得为他点赞。但双方行为均暴露出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此我们应予以重视。 不难看出奔驰车主行为的善意用心,一是减轻老人赔偿负担,二是让老人履行了赔偿义务避免愧疚,三是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弘扬正气促进社会善治。但这样的“自降赔偿”方式却得不到老人的理解,其背后原因不得不引发我们深思: 第一,观念不同难达一致。因双方所处社会环境不同,经济能力有所差别,奔驰车主认为30元赔偿已充分照顾老人,老人却认为奔驰车辆损失不值30元,造成沟通协调障碍重重。 第二,全民法治观念不强。本次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奔驰车的维修费用应当以在奔驰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还需奔驰车主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赔偿金额已足够,那让老人赔偿30元的“善举”不再成立,反而增添老人赔偿负担。事故期间,双方也未有求助于法律的行动,充分说明双方均缺乏法律意识,国家法律宣传工作还不到位。 第三,裁定受限执法缺位。事故发生后,在群众未主动报警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缺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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