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关于垃圾分类,居民有以下意见,请你逐一进行反驳。 (1)垃圾分类比较麻烦,有人监督了就分类,没人监督就不分类。 (2)应该让物业人员承担垃圾分类的罚款工作。 (3)垃圾分类根本无法监控,被发现后说自己是第一次这么扔就行了。 第2题: 你单位接到居民举报,说一楼饭店油烟味大,导致不能开窗通风,并且凌晨2-3点还有人喝酒划拳,影响居民休息。作为执法人员,你会怎么做? 第3题: 李先生在小区内搭棚子,上边是彩钢板,四周是围布,棚内电线杂乱,脚下还有纸箱子汽油桶。现在要对其进行拆除,作为执法人员,你怎么进行劝说?请现场模拟。 第4题: 设在商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因资金链断裂关门,家长送孩子去上课的时候才发现,于是堵在门口要求退款。你作为正在例行巡逻的执法人员,碰到这种情况,请问你怎么做?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题是反驳题,通过解读题干可以发现,其内容是居民对垃圾分类这一具体事情的讨论,因此,可以借鉴社会现象题的答题思路逐一分析、反驳。接下来结合题目具体分析: 审题点1:“关于垃圾分类,居民有以下意见,请你逐一进行反驳” “请你逐一进行反驳”明确了答题要求,要有效“反驳”,就要找到每个观点的立足点和关键点,针对性予以驳斥。“关于垃圾分类,居民有以下意见”一句中,“垃圾分类”明确了话题的焦点,“居民”则是意见主体,也是反驳所要针对的对象,虽然不是直接面对,但是要注意坚持群众立场和客观原则,答题内容中不要有对立情绪,可以想象成就垃圾分类有关问题向居民进行解释和说明。在逐一反驳前,考生在答题开场时可以先就垃圾分类的积极意义予以肯定。 审题点2:“垃圾分类比较麻烦,有人监督了就分类,没人监督就不分类” 这句话反映了居民对垃圾分类具体操作的误解和重要意义的忽视。之所以有居民认为“垃圾分类比较麻烦”,是因为一些群众对分类标准和具体操作不了解。对此,考生可以从政府部门明确了分类标准,并在垃圾桶标识、分类投放指引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进行反驳。“有人监督了就分类,没人监督就不分类”显然是不对的,考生可以从垃圾分类意义重大、参与分类人人有责、如不分类将受处罚等角度进行反驳。 审题点3:“应该让物业人员承担垃圾分类的罚款工作” 这句话反映了居民对罚款工作实施主体的不当认识。对此,其一,从工作职权上来说,物业没有监督和罚款的权限,相关工作责任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其二,从工作责任来说,物业也是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也属于被监督对象。其三,从工作推进过程来说,物业人员作为小区服务管理方,如果负责罚款工作的话,工作中容易与业主发生冲突。 审题点4:“垃圾分类根本无法监控,被发现后说自己是第一次这么扔就行了” “垃圾分类根本无法监控”是一种假想的结果,对此,考生可以分析阐述垃圾分类的监控方式,如人员巡查、视频监控等,以此进行反驳。“被发现后说自己是第一次这么扔就行了”是居民对自己违规行为的一种借口和托词,也反映了个别居民的侥幸心理。对此,可以从乱扔行为将被记录、累计并对应采取处罚措施的角度进行反驳。 综上,本题的答题思路可以是:首先,开门见山,简要肯定垃圾分类的积极意义;其次,针对题干中的三个观点逐条反驳。 参考答案 垃圾分类是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方式。对于居民的意见,我会逐一反驳如下: 意见一反映了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操作性、自主性方面的错误认识。一方面,垃圾分类并不麻烦。各地城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对此早有考虑,制定和明确了简便易记的分类标准,一般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同时在垃圾桶标识、分类方式指引、操作方式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居民只要稍加注意即可掌握,操作起来也很容易。另一方面,垃圾分类不能只靠监督,因为分类意义重大,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如果违规处理,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所以即使没有监督,每个人也应当配合分类。 意见二反映了居民对罚款工作实施主体的认知错误。其一,从工作职权上来说,物业没有监督和罚款的权限,相关工作责任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其二,从工作责任来说,物业也是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相应小区整体的垃圾分类及运输工作,也属于被监督对象,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其三,从工作推进过程来说,物业人员作为小区服务管理方,如果负责罚款工作的话,工作中容易引发业主的对立情绪甚至发生冲突。 意见三反映了居民在垃圾分类监管效力和惩处措施方面的错误认识,是一种侥幸心理和逃避心态。其实,经过实践摸索,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垃圾分类的监控管理、惩治处罚方面积累了“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有效方法经验。“人防”方面,城管部门指导各居民小区成立由物业工作人员、居民志愿者组成的监督分队,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对设施配备、标识设置、宣传引导、居民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技防”方面,在垃圾收集点安装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方便记录和倒查违规行为。对极少数态度恶劣、经劝阻还拒不改正或多次不分类投放垃圾的,依法依规进行罚款,甚至计入个人诚信记录。 其他 1.思路拓展 “解析示例”中对于居民“垃圾分类比较麻烦,有人监督了就分类,没人监督就不分类”的意见,还可以从当前各地各部门积极鼓励垃圾分类,居民自觉性不断增强的角度进行反驳。具体来说: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社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和奖励引导工作,通过现场宣讲、网上推介、积分兑奖等多种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广大居民主动分类、自觉配合的程度越来越高。 2.精简作答内容 “解析示例中”对于意见三的分析阐述可以精简压缩,具体如下:意见三反映了居民在垃圾分类监管效力和惩处措施方面的错误认识,是一种侥幸心理和逃避心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监控管理、惩治处罚方面有很多有效的方法经验。“人防”方面,城管执法部门和居民志愿者组成监督分队,通过日常巡查监督、记录和纠正违规行为。“技防”方面,在垃圾收集点安装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方便记录和倒查违规行为。对多次不分类投放垃圾的,依法依规进行罚款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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